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源管理基础事项“速办区”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1-03 15:28: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总局“放管服”工作要求,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龙城税务所、布吉税务所、坂田税务所、横岗税务所、平湖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源管理基础事项“速办区”,将“解除基础类涉税监控”等28项税源管理基础事项安排到税源管理基础事项“速办区”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