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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数字化电子发票-查询已勾选发票和撤销发票勾选

数字化电子发票-查询已勾选发票和撤销发票勾选

 2022-10-09 15:56:00 广东省税务局

业务概述

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设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条款号:(五)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条款内容: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课件内容事项

受票方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和统计确认

办理资料

数字化电子发票确认途径介绍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纳税人在同一个平台即可进行全部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用途确认。

案例说明

此课件案例选择受票方一般纳税人B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进入“抵扣类勾选”模块,对接收到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已勾选查询和撤销勾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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