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可免填写多张报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日期:2019.5.9
尊敬的纳税人:
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税政策,同时可以免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部分。 2018年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为:从事非限制或禁止行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请您及时享受国家税收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