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1:33 来源:兰州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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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你单位《税务处理决定书》(兰新税稽处〔2022〕1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兰新税稽罚〔2022〕6号)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来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三号楼西604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易骏泰公告送达.pdf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