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纸房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嵩税纸税通 [2022] 330号
日期:2022-12-01 10: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
嵩县***医院:(纳税人识别号:914103***55112B)
事由: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通知内容:我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你有未申报税务事项,限你单位于2022年12月10日之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纸房税务分局办理嵩县纸房镇20亩土地使用权【证号:豫(2019)嵩县不动产权第0000282号】及地面附属物司法拍卖所得的纳税申报事项。
逾期仍不申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你单位司法拍卖所得采取核定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纸房税务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