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税务建立税案庭审旁听制度
2020年09月25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次:01 作者:记者刘光明 马国柱 通讯员张艳芳
本报讯(记者刘光明 马国柱 通讯员张艳芳)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建立税务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要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组织税务人员参加涉税案件庭审旁听,努力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据了解,宁夏税务局要求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全区各级税务部门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和税务人员学法的重要形式,每年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推动税务部门与人民法院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共同协调落实旁听庭审工作,实现税收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推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介绍,宁夏税务局将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贪污受贿案件及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等均纳入旁听范围。明确旁听庭审分为现场旁听庭审和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两种形式,现场旁听庭审原则上在本地人民法院开展,网上观看庭审视频在本单位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旁听由行政复议机关按听证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旁听,并要求全区各级税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旁听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