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年骗取出口退税3500余万元
日期:2022.2.23
来源:鄞州新闻网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蔡亚辉 通讯员 蒋健芳 吴侃)以极低价格购买无实际功能的芯片等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再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将产品出口,利用国家对软件行业的税收政策,不到两年,大肆骗取出口退税高达3500余万元。近日,经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被告人罗某、孔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600万元、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95万元,同时孔某实际经营的公司被判处罚金184万元。
2017年,罗某等人发现,按照有关政策,软件产品的出口贸易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他们从中嗅到了“商机”。
同年8月,冯某(另案处理)在江苏省设立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罗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的业务。冯某、罗某以极低价格从上游公司购入无实际功能的芯片等原材料,加工成所谓的“姿态稳定控制器”,同时以极低价格购入无实际功能的“土壤水分传感器”。
随后,冯某、罗某伪造了虚假的出口订单合同,委托多家进出口有限公司将无实际功能的“姿态稳定控制器” “土壤水分传感器”虚假出口,并配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成本只有十几元的“姿态稳定控制器”和“土壤水分传感器”摇身一变成为票面金额高达两三百元的高附加值软件产品。冯某安排在境外的收货人收货并处理货物后,再以上述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至2019年3月,不到两年时间,冯某、罗某等人累计骗取出口退税3500余万元。
孔某系其中一家进出口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在明知冯某、罗某在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其实际经营及经其介绍的进出口公司,帮助冯某、罗某虚假出口无实际功能的“土壤水分传感器”等产品,并在国内用人民币非法换汇,然后通过境外公司以货款形式付汇,制造虚假的资金走账,以此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孔某帮助冯某、罗某骗取出口退税18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