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指南(2014)(1)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规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并改进了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应当如何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应当披露哪些公允价值相关信息,但企业是否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何时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处理问题,由要求或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的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范。
本准则明确了公允价值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允价值定义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在计量日,企业无论是否能够观察到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或者其他市场信息(如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市场利率或其他输入值等),其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应当保持一致,即估计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债的价格。
本准则规范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适用于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不应考虑企业自身持有资产、清偿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负债的意图和能力。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发生在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中,并且使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如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企业应当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还应当考虑该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和估值前提。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包括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假定该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在计量日转移给市场参与者,而非与对方结清或以其他方式消除该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并考虑不履约风险。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有序交易中出售净多头(即资产)或转移净空头(即负债)的价格。
企业披露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应当对资产或负债进行恰当分组,区分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进行披露。企业应当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以及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在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合理评价公允价值相关信息。
二、关于适用范围
企业应当遵循本准则的要求对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但企业对哪些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应当由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范的可变现净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规范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与公允价值类似的其他计量属性、股份支付业务以及租赁业务等,企业应当遵循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
对于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职工离职后福利计划资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等,企业应当遵循本准则进行计量但应当遵循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这些资产进行披露。
三、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要求
(一)相关资产或负债
本准则中相关资产或负债,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也包括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中规范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规范的使用公允价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10 号——企业年金基金》中规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规范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中规范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工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以及该资产或负债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进行计量等因素。
1.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该资产或负债所具有的特征,例如,资产的状况及所在位置、出售或使用资产的限制等。如果市场参与者在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时会考虑这些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企业在计量该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时,也应当考虑这些特征因素。
(1)资产状况和所在位置。市场参与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一项非金融资产时,通常会考虑该资产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使用功能、结构、新旧程度、可使用状况等。
因此,企业计量其公允价值时,也应考虑这些特征,对类似资产的可观察市场价格或其他交易信息进行调整,以确定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 1】2×14 年 1 月 1 日,甲企业将刚开发建成的一栋写字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4 年 12 月 31 日,甲企业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信息和相关数据,决定参考本地区同一地段的写字楼活跃市场价格,并考虑所处商图位置、新旧程度、配套设施等因素,对本地区可比写字楼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该写字楼在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2)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应当考虑出售或使用该资产所存在的限制因素。企业为合理确定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区分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还是针对该资产本身的。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相关资产本身的,那么此类限制是该资产具有的一项特征,任何持有该资产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进行定价时会考虑这一特征。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应当考虑该限制特征。
【例2】某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具有在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特征。市场参与者在对该上市公司限售股进行定价时将会考虑、该权益工具流动性受限的因素。因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时,应当对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同一发行人的未受限制的相同权益工具的报价作出相应调整,即从报价中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补偿的金额。
【例 3】某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块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这块土地的用途被限定为主业用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未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前,企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期间,不可以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企业在土地使用年限(50 年)内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方的,受让方也不能擅自改变该土地用途。
该土地作为工业用地,这是土地本身的特征。即使企业转让该土地,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也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土地时会考虑这一特征。因企业在对该土地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用途受限的影响。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此类限制并不是该资产的特征,只会影响当前持有该资产的企业,而其他企业可能不会受到该限制的影响,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进行定价时不会考虑该限制因素。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时,也不应考虑针对该资产持有者的限制因素。
【例 4】甲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在偿还该债务前,甲公司不能转让该土地使用权。
在本例中,甲公司承诺在偿还该商业银行借款前不转让其持有的该土地使用权,该承诺是针对甲公司的限制,而非针对甲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甩权,并不会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因此,甲公司在确定其持有的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时,不应考虑该限制。
2. 计量单元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可以是单项资产或负债,比如一台机器设备、一项专利权或者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也可以是资产组合、负债组合或者资产和负债的组合,比如,由多台设备构成的一条生产线、《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中规范的业务等。
企业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取决于该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计量单元,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单独或者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就已经确定了该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进行计量。
例如,甲公司拥有一台大型设备,主要用于生产医疗器械。2×14 年,该设备生产的医疗器械销售率大幅下降。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对该设备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甲公司能够在期末确定该设备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单元则为该设备这一单项资产,否则甲公司应将该设备所属的资产组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于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合同,在符合本准则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合同的组合作为计量单元。
(二)有序交易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当前市场情况下的有序交易。企业应用于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序交易,是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该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不包括被迫清算和抛售。
1. 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的识别
企业在确定一项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时,应当全面理解交易环境和有关事实。企业应当基于可获取的信息,如市场环境变化、交易规则和习惯、价格波动幅度、交易量波动幅度、交易发生的频率、交易对于信息、交易原因、交易场所和其他能够获得的信息,运用专业判断对交易行为和交易价格进行分析,以判断该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
企业不必为确定一项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而不计成本,但不能忽视可合理获得的信息。当企业成为交易一方时,通常假定该企业有充分的信息来判断该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
当企业遇到下列情况时,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活动通常不应作为有序交易:
(1)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市场在计量日之前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惯常市场交易活动。
(2)在计量日之前,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惯常的市场交易,但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仅与单一的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
(3)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处于或者接近于破产或托管状态,即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已陷入财务困境。
(4)资产出售方为满足法律或者监管规定而被要求出售资产,即被迫出售。
(5)与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近期发生的其他交易相比,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价格是一个异常值。
2. 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价格的应用
企业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是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该交易的价格,即以该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赋予有序交易价格的权重时,应当考虑交易量、交易的可比性、交易日与计量日的临近程度等因素。
企业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不是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不应考虑该交易的价格,或者赋予该交易价格较低权重。
企业根据现有信息不足以判定该交易是否为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该交易的价格,但不应将该交易价格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唯一依据或者主要依据。相对于其他已知的有序交易价格,企业应赋予该交易较低权重。
(三)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1. 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识别
企业根据可合理取得的信息,能够在交易日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的,应当将该市场作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
企业根据可合理取得的信息,无法在交易日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的,应当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该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该负债的市场作为最有利市场。
企业在识别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时,应当考虑所有可以合理取得的信息,但不必不计成本地考察所有可能的市场。通常情况下,如果不存在相反的证据,企业正常进行资产出售或者负债转移的市场可以视为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应当是企业可进入的市场,但不要求企业于计量日在该市场上实际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企业应当从自身角度,而非市场参与者角度,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
不同的企业可以进入不同的市场,对相同资产或负债而言,不同企业可能具有不同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例如,某企业与银行签订了一项初始交易价格为零的利率互换。该企业只能进入利率互换的零售市场,而银行则能够同时进入利率互换的零售市场和做市商市场,并且其主要业务发生在做市商市场。因此,该企业与银行就存在不同的主要市场,该企业应当以零售市场为主要市场,该银行应当以做市商市场为主要市场。
2. 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应用
企业应当以主要市场上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主要市场是资产或负债流动性最强的市场,能够为企业提供最具代表性的参考信息。因此,无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能够直接从市场观察到,还是通过其他估值技术获得,企业都应当以主要市场上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使企业能够于计量日在主要市场以外的另一个市场上,获得更高的出售价格或更低的转移价格,企业也仍应当以主要市场上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不存在主要市场或者无法确定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以相关资产或负债最有利市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其公允价值。企业在确定最有利市场时,应当考虑交易费用、运输费用等。
交易费用不属于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只与特定交易有关,取决于企业参与该资产或负债交易的不同方式(例如,零售交易或者批发交易,交易所交易或者场外交易等)。交易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出售或者负债转移的费用。交易费用在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时不可避免。交易费用直接由交易引起,并且是企业进行交易所必需的,如果企业未决定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该费用将不会产生。企业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对交易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根据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不应根据交易费用对该价格进行调整。例如,甲企业委托某证券公司于 2×14 年 12 月 1 日购买某上市公司 100 万股普通股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2×14年 12 月 1 日,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为每股 10 元。甲企业共支付 1 002 万元,其中 2 万元是支付给证券公司的手续费。甲公司在 2×14 年 12 月 1 日初始确认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每一股股票的公允价值应当是 10 元,而不是 10.02 元。
交易费用不包括运输费用。相关资产所在地理位置是该资产的特征,企业应当根据使该资产从当前位置转移到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的运输费用调整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的价格。
【例 5】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业务中获得一批存货(100 吨某原材料)。
在合并日,甲公司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这批存货。根据市场交易情况,该原材料在 A 城市和 B 城市有两个活跃的交易市场。甲公司能够进入这两个市场,并能够取得该存货在这两个市场的交易数据,如表 1 所示。
甲公司根据市场交易数据能够确定 A 城市的市场拥有最大交易量、交易活跃程度最高,判定 A 城市的市场为该原材料的主要市场。因此,甲公司应当以 A 城市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
假定在 A 城市的市场出售这批存货的交易费用(如相关税费等)为 300 万元,将这批存货运抵 A 城市的成本为 20 万元;在 B 城市的市场出售这批存货的交易费用为 320 万元,将这批存货运抵 B 城市的成本为 40 万元。
甲公司在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使用在主要市场中出售该原材料将收到的价格,并考虑运输费用,但不考虑、交易费用。因业已,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计量应使用 A 城市的市场中的价格(2 600 万元),减去运输费用(20 万元),从而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 2 580 万元。
在本例中,尽管 B 城市的市场上出售原材料的价格(28 万元)要高于 A 城市的市场的价格(26 万元),根据本准则的规定,甲公司也不能以 B 城市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
【例 6】承上例,如果甲公司无法获得这批存货在 A 城市和 B 城市的历史交易量,则甲公司应当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将能够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确定为最有利市场,即在该市场中出售这批存货收到的净额最高。由于市场参与者在 B 城市的市场中出售该存货能够收到的净额为 2 440 万元(2 800-320-40),高于在 A 城市的市场出售该存货能够收到的净额 2 280 万元(2 600-300-20),因此,在甲公司无法确定主要市场情况下,B 城市的市场为最有利市场。甲公司应当以B 城市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
甲公司估计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使用最有利市场的价格,并考虑运输费用,但不考虑交易费用,即 B 城市的市场中的价格(2 800 万元)减去运输费用(40 万元),从而这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 2 760 万元。
在本例中,尽管甲公司在确定最有利市场时考虑了交易费用,但在计量这批存货公允价值时不考虑交易费用,而是仅针对运输费用进行调整。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即使在计量日不存在提供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价格信息的可观察市场,企业仍应当从持有资产或承担负债的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进行考虑,并假设当日发生了交易。该假设的交易是估计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价格的基础。
(四)市场参与者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 市场参与者的特征
市场参与者,是指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中,相互独立的、熟悉资产或负债情况的、能够且愿意进行资产或负债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市场参与者应当具备下列特征:
(1)市场参与者应当相互独立,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述的关联方关系。例如,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 5 元的协议价格受让乙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 2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12 月 31 日,该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公开市场报价(收盘价)为每股 4.23 元。
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其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明显高于公开市场报价,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交易不能作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其交易价格不能作为计量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但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市场条款达成的;
则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以作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交易价格可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例如,承上例,乙公司以每股 4.23 元的价格向其母公司(甲公司)转让该上市公司股份,两者之间的交易价格等于计量日公开市场报价,则甲、乙公司之间的交易可作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其交易价格能够作为计量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
(2)市场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根据可获得的信息,包括通过正常的尽职调查获取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而非被迫或以其他强制方式进行交易。
2. 市场参与者的确定
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应当考虑所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以及在该市场上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等因素,从总体上识别市场参与者。例如,某一市场参与者愿意为一项业务支付更高的价格,因为该市场参与者能从该业务中获得协同效应,而其他市场参与者无法获得相同的协同效用。企业在确定该业务的公允价值时,不应以该特定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为基础,而是应当以大多数市场参与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为基础。
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至少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所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例如,金融资产的市场参与者与非金融资产的市场参与者之间将存在较大差别。
(2)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是基于企业角度确定的。因此,与企业在同一行业的其他企业有可能是市场参与者,但市场参与者也可能来自其他行业,例如,在计量制造业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能作为市场参与者。
(3)企业将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
3. 市场参与者的应用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市场参与者在交易中考虑了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以及相关风险等,并根据这些特征或风险对该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那么企业也应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这些假设。
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不应考虑企业自身持有资产、清偿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负债的意图和能力。
【例 7】甲公司是一家日化企业,取得了竞争对于乙公司 100%股权,并对乙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甲公司决定不再使用乙公司的商标,所有产品统一使用甲公司的商标。乙公司商标声誉良好,对其他企业而言具有价值,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甲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商标时,不能因为公司自身放弃使用该商标,就将其公允价值确定为零,而是应当基于将该商标出售给熟悉情况、有意愿且有能力进行交易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五)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企业在取得资产或者承担负债的交易中,交易价格是取得该资产所支付或者承担该负债所收到的价格,即进入价格。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脱手价格,即出售该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该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企业未必以取得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格出售该资产,同样,也未必以承担负债时所收取的价格转移该负债。虽然企业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进入价格不一定等于该资产或负债的脱手价格。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关资产或负债的进入价格等于其脱手价格。例如,在交易日,企业购买一项资产的交易发生在出售该项资产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上的,取得该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其脱手价格相等。
但在下列情况中,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的,不应将取得资产或者承担负债的交易价格作为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1)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但企业有证据表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照市场条款进行的该交易价格可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2)被迫进行的交易,或者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在交易中被迫接受价格的交易。例如,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为满足监管或法律的要求而被迫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或者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正陷于财务困境。
(3)交易价格所代表的计量单元不同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例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仅是交易(例如,企业合并)中的一部分,而交易除该资产或负债外,还包括按照其他会计准则应单独计量但未确认的无形资产。
(4)进行交易的市场不是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例如,某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既可以与其他做市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也可以与客户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但对于该银行而言债券交易的主要市场(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场情况下的最有利市场)是与其他做市商进行交易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则有可能不同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交易价格。
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且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按照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如果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对此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估值技术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企业使用估值技术的目的是,估计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当前市场情况下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价格。
估值技术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从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中选择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用于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准则未规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何种估值技术,除非在活跃市场上存在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开报价。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公开报价的,企业应当优先使用该报价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企业在应用估值技术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根据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定期校准估值模型,以确保所使用的估值模型能够反映当前市场状况,并识别估值模型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
如果企业所使用的估值技术未能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估值时所考虑的所有因素,那么企业通过该估值技术获得的金额不能作为对计量日当前交易价格的估计。
1. 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
企业应用市场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的组合(例如,一项业务)的价格和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
企业在使用市场法时,应当以市场参与者在相同或类似资产出售中能够收到或者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需要支付的公开报价为基础。企业在市场价格或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基础上,应当根据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例如,当前状况、地理位置了出售和使用的限制等,对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以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例 8】2×14 年 7 月 1 日,甲企业购入乙上市公司 1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共支付 500 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企业将对乙上市公司的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2×14 年 12 月 31 日,乙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 4.8 元。甲企业在编制 2×14 年度财务报表时,采用市场法确定其持有的对乙上市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乙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于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甲企业对乙上市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480 万元(4.8×100)。
企业在应用市场法时,除直接使用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公开报价外,还可以使用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法。市场乘数法是一种使用可比企业市场数据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企业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时,可使用的市场乘数包括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乘数等。企业应当进行职业判断,考虑与计量相关的定性和定量因素,选择恰当的市场乘数。
【例 9】甲公司拥有乙公司 5%的股权,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乙公司是一家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在编制其财务报表时,由于无法获得乙公司股份的公开市场报价,决定采用市场乘数法确定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甲公司根据乙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经营业绩、风险、成长性等因素,选择了 4 家可比的上市公司。考虑到可比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资本结构和折旧政策存在差异,公司选择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乘数对乙公司进行估值。甲公司通过乙公司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计算出乙公司的企业价值,然后减去乙公司负债的公允价值,得到调整前的乙公司股东权益价值。甲公司在考虑流动性折价等因素后,得到调整后的乙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并根据其持股比例,最终得.到在乙公司中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可比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如表 2 所示。
2×14 年 12 月 31 日,假定乙公司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 10 000 万元。甲公司运用可比上市公司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的平均数(8.75 倍)得到乙公司的企业价值为 87 500 万元。假定乙公司在 2×14 年 12 月 31 日负债的公允价值是 37 500 万元。
甲公司根据以下程序(表 3),确定其在乙公司中 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2 250 万元。
2. 收益法
收益法是企业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企业使用收益法时,应当反映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未来现金流量或者收入费用等金额的预期。企业使用的收益法包括现金流量折现法、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方法。
(1)现金流量折现法。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企业在收益法中最常用到的估值方法,包括传统法(即折现率调整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
现值是企业运用折现率将未来金额与现在金额联系起来所使用的工具。企业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需要在计量日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金额和时间的可能变动、货币时间价值、因承受现金流量固有不确定性而要求的补偿(即风险溢价)、与负债相关的不履约风险(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市场参与者在当前情况下可能考虑的其他因素等。
企业采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因其中所包含的上述因素的不同而有可能不同。企业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避免重复计算或忽略风险因素的影响,折现率与现金流量应当保持一致。例如,企业使用了合同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能够反映预期违约风险的折现率;使用了概率加权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无风险利率;使用了包含了通货膨胀影响的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名义折现率;使用了排除了通货膨胀影响的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使用税后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税后折现率;使用税前现金流量的,应当采用税前折现率;使用人民币现金流量的,应当使用与人民币相关的利率等。
企业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所使用的现金流量是估计金额,而非确定的已知金额。当存在违约风险时,即使是合同约定的金额(例如,贷款承诺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也是不确定的,所以,企业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时,将面临较多不确定性。
企业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风险溢价。企业在某些情况下确定合适的风险溢价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困难,但企业不能仅仅因为难以确定风险溢价而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不考虑风险调整因素。
根据对风险的调整方式和采用现金流量类型,可以将现金流量折现法区分为两种方法,传统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
①传统法。传统法是使用在估计金额范围内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和经风险调整的折现率的一种折现方法。
企业在传统法中所使用的现金流量,包括合同现金流量、承诺现金流量或者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等。这些现金流量都以特定事项为前提条件,例如,债券中包含的合同现金流量或承诺现金流量是以债务人不发生违约为前提条件。
企业所使用的经风险调整的折现率,应当来自市场上交易的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可观察回报率。在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回报率情况下,企业也可以使用估计的市场回报率。
【例 10】2×13 年 12 月 31 日,甲商业银行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
该票据的信用评级为 AAA,期限为 7 年,自 2×13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20 年 12 月 31 日止。该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5%假定起息日为 2×13年 12 月 31 日,付息日为 2×14 至 2×20 年每年的 12 月 31 日。乙公司的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
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商业银行能够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相关收益率曲线确定相同信用评级、相同期 FR 债券的市场回报率为 6%。
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商业银行可根据该中期票据约定的合同现金流量(利息和本金),运用市场回报率进行折现,得到对乙公司中期票据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 001 万元,如表 4 所示。
【例 11】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13 年,甲公司将其在某市市中心拥有的一幢写字楼用于出租。该写字楼共五层,总建筑面积为 60000 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 35 000 平方米。
考虑到在计量日前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相同或类似写字楼在活跃市场的交易价格,但类似商业房地产的租赁市场非常活跃,甲公司决定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该写字楼于 2×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即通过将未来预测期内的现金流量和该写字接在预测期最后一年的余佳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到计量日。
根据市场状况,甲公司采用了以下假设:
(1)预测期。预测期为 2×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18 年 12 月 31 日。
(2)收益期。以计量日至土地使用权终止 4 之间的期间为收益期,即 35 年。
(3)折现率。甲公司通过对该市大量类似商业房地产的市场调查,并考虑评估对象位置、交通便利性以及在营运期内的相关风险(如营运风险、房地产风险、现金流动风险以及其他风险)为 9%。进行分析和调整,最终确定折现率
(4)租金。截至 2×16 年 12 月 31 日,该写字楼带租赁合同运营。因此,甲公司分析租金收益时按租赁期内和租赁期外两种情况考虑,2×14 年至 2×16 年租赁期内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2×17 年和 2×18 年租赁期外采用市场租金。
(5)费用支出。甲公司预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财产保险费、土地使用税、营运费用、营销推广费用等占每年租金收入的 25%。
甲公司根据上述信息,确定该写字楼于 2×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91 602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表 5 所示。
企业在确定资产或负债是否类似时,需要考虑现金流量的性质(例如,现金流量是合同现金流量还是非合同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是否会对经济条件的改变作出类似反应)以及可言用状况、抵押品、期限、限制性合同和流动性等其他因素。
②期望现金流量法。是使用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和无风险利率,或者使用未经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和包含市场参与者要求的风险溢价的折现率的一种折现方法。
企业应当以概率为权重计算的期望现金流量反映未来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企业在期望现金流量法中使用的现金流量是对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进行了概率加权,最终得到的期望现金流量不再以特定事项为前提条件,这不同于企业在传统法中所使用的现金流量。
企业在应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时,有两种方法调整相关资产或负债期望现金流量的风险溢价:
第一种方法是,企业从以概率为权重计算的期望现金流量中扣除风险溢价,得到确定等值现金流量,并按照无风险利率对确定等值现金流量折现,从而估计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当市场参与者对于以确定的现金流量交换期望现金流量无偏好时,该确定的现金流量即为确定等值现金流量。例如,如果市场参与者愿意以 1 000 元的确定现金流量交换 1 200 元的期望现金流量,该 1 000 元即为 1 200 元的确定等值(即 200 元代表风险溢价)。在这种情况下,持有 1 200 元的期望现金流量和持有 1 000 元现金,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是无差异的。
第二种方法是,企业在无风险利率之上增加风险溢价,得到期望回报率,并使用该期望回报率对以概率为权重计算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从而估计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可以使用对风险资产进行计价的模型估计期望回报率,例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例 12】为了说明期望现金流量法调整风险的两种方法,假定根据下列可能的现金流量和概率(表 6),计算确定资产在一年内拥有 800 万元的期望现金流量。假定适用的一年期无风险利率为 6%,具有相同风险状况的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溢价为2%。
在本例中,期望现金流量(800 万元)代表三个可能结果的概率加权平均。在实际情况下,可能存在更多结果,但企业应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时,不需要运用复杂的模型和技术考虑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分布,而应当确定现金流量有限数量的可能结果和概率。例如,企业可能使用相关历史期间的实际现金流量,并在考虑市场参与者假设的基础上,对经济形势或市场情况、行业趋势和竞争程度等外部因素和具体影响企业内部因素的变动进行调整。
(1)企业在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第一种方法时,应当根据风险溢价对期望现金流量进行调整。
第一步:企业通迫使用 2%的风险溢价,计算出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为 15 万元[800-800×(1.06/1.08)]。
第二步:企业使用期望现金流量减去 15 万元风险调整,得出经市场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是 785 万元(800-15)。
第三步:企业以无风险利率(6%)对经市场风险调整的期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得到该项资产的现值(即公允价值)为 741 万元(785/1.06)。
(2)企业在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第二种方法时,应当根据风险溢价对折现率进行调整。
第一步:企业将无风险利率(6%)加上风险溢价(2%),得到期望回报率为 8%。
第二步:企业使用期望回报率对期望现金流量(800 万元,)进行折现,得到该项资产的现值(即公允价值)为 741 万元(800/1.08)。
企业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的上述两种方法,得到的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是相同的。因此,企业在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期望现金流量法的上述两种方法均可使用。企业对期望现金流量法第一种方法或第二种方法的选择,取决于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和环境因素,企业是否可获取足够多的数据,以及企业运用判断的程度等。
(2)期权定价模型。企业可以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二叉树模型、蒙特卡洛模拟法等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期权的公允价值。其中,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可以用于认股权证和具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的简单估值。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中的输入值包括:即期价格、行权价格、合同期限、预计或内含波动率、无风险利率、期望股息率等。
【例 13】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期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具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根据该期权,甲公司可以在 2×16 年 12 月 31 日,按每股 5 元的行权价格向乙上市公司购买 1 000 万股普通股。由于该期权无活跃市场公开报价,甲公司管理层决定采用了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该期权在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中采用的主要输入值如表 7 所示:
根据表 7 中的输入值,甲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到 2×14 年 12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566.9 万元。
蒙特卡洛模拟法适用于包含复杂属性(如包括可变行权价格或转换价格、对行权时间具有限制条款等)的认股权证或具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蒙特卡洛模拟法将根据认股权证或具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条款、条件以及其他假设,随机生成数千甚至数百万的可能结果,计算每种可能情形的相关回报,这些回报用概率加权并折现以计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3. 成本法
成本法,是反映当前要求重置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的估值技术,通常是指现行重置成本法。在成本法下,企业应当根据折旧贬值情况,对市场参与者获得或构建具有相同服务能力的替代资产的成本进行调整。折旧贬值包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贬值以及经济性贬值。企业主要使用现行重置成本法估计与其他资产或其他资产和负债一起使用的有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 14】甲公司于 2×12 年 1 月 1 日购买了一台数控设备,其原始成本为 4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20 年。
2×14 年,该数控设备生产的产品有替代产品上市,导致甲公司产品市场份额骤降 30%。2×14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决定对该数控设备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该数控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信息,甲公司决定采用垂直成本法估计该数控设备的公允价值。甲公司在估计公允价值时,因无法获得该数控设备的市场交易数据,也无法获取其各项成本费用数据,故采用以设备历史成本为基础,根据同类设备的价格上涨指数来确定公允价值的物价指数法。假设自 2×12 年至 2×14 年,此类数控设备价格指数按年分别为上涨的 5%、2%和 5%。此外,在考虑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在购买日该数控设备的成新率为 60%。因此,甲公司估计该设备公允价值为 270 万元(400×1.05×1.02×1.05×60%)。
4. 估值技术的选择
企业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单项估值技本是恰当的,如企业使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公开报价计量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但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使用多种估值技术,如企业对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估值,将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企业应当运用更多职业判断,确定恰当的估值技术。企业至少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是根据企业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其他信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是否比其他估值技术更恰当;
二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是否更容易在市场上观察到或者只需作更少的调整;
三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得到的估值结果区间是否在其他估值技术的估值结果区间内;
四是市场法和收益法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进一步分析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例如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可能使用不当,或者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可能不恰当等。
企业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估值技术,并且运用了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应当确保该估值技术反映了计量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例如,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最近交易价格等。企业以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并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应当校正后续计量中运用的估值技术,以使得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初始确认时的交易价格相等。企业通过校准估值技术,能够确保估值技术反映当前市场情况,避免发生估值技术未反映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例 15】甲公司在 2×14 年 12 月 31 日购买了乙公司 10 万股普通股股票,占乙公司所有发行在外股份的 5%。乙公司是一家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甲公司共支付360 万元,假定该交易价格等于该投资在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甲公司预期后续将使用可比公司估值乘数技术计量这些股权的公允价值,并且将会在该估值技术中使用乙公司业绩衡量指标、流动性折价等不可观察输入值。因此,甲公司以 360 万元的交易价格对后续使用的估值模型进行校准,以使得使用该估值模型得到的该投资在初始确认时的估计值等于交易价格,确保该估值模型已充分反映了该投资的所有特征。
假定乙公司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 800 万元,流动性折价为 10%,并且甲公司从市场上获得可比公司的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乘数为 10 倍。甲公司运用该乘数和乙公司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估计得到乙公司在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为 8 000 万元,其持有的 5%股权的价值为 400 万元,在考虑流动性折价后得到的估计价值为 360 万元(表 8)。因此,甲公司后续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模型和选择的输入值反映了当前市场情况,如表 8 所示。
在每一个后续计量日,甲公司将评价在初始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假设是否发生变动(即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来数为 10 倍是否合适,在初始确认用于取得少数股东权益折价和流动性折价的假设在计量日是否有效)。如果这些假设发生变化,甲公司将考虑这些变化如何影响计量以及新的事实是否需要包括在估值技术中。总之,甲公司应确保估值技术在计量日反映当前市场状况,如果影响乙公司的事实和情况及其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还应作出必要的调整。
企业在估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如果自权益工具购买日至计量日之间的间隔较短,并且在此期间没有发生对该权益工具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企业可采用近期交易价格作为无公开报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如果权益工具非近期购买,或者自购买日至计量日之间发行权益工具的企业(发行人)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可能不应按照近期交易价格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发行人所处的发展阶段,选用恰当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例如,对于成熟的被投资企业,企业可采用市场法计量其无公开报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选择可比公司作为基准公司时,应当重点考虑业务的性质、业务的盈利能力及所在地。企业无法找到与被投资企业在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时,可选择最相近行业和具有相似经营风险和利润率的公司作为替代。企业选定可比公司后,应当对关键指标的差异进行调整,从而增强市场法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这些所需调整的关键指标差异包括可比公司所在不同市场的估值水平,可比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增长性、盈利能力、股本回报率、流动性差异等。另外,企业也可使用行业特定的一些业务驱动因素进行比较(如股价/页面浏览量、股价/床位)。
又如,对于迅速成长的被投资企业,企业可采用收益法计量其无公开报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使用该方法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财务预测,预测时间至少包括企业一个业务周期,一般不少于 5 年。如果被投资企业已经确定在近期能够实现上市流通,并且相应的股价己大致确定,企业可采用投资收益折现法来确定被投资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使用较低的风险回报率确定计量日的现值。企业应当采用市场法对收益法的结果进行交叉检验。
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估值技术应当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非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方法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出现新的市场;
(2)可以取得新的信息;
(3)无法再取得以前使用的信息;
(4)改进了估值技术;
(5)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等。
企业变更估值技术及其应用方法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并根据本准则的披露要求对估值技术及其应用方法的变更进行披露,而不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相关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披露。
企业无论使用何种估值技术,都应当考虑当前市场状况并作出市场参与者可能进行的风险调整,如对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调整。
(七)输入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包括有关风险的假设,例如,所用特定估值技术的内在风险等。市场参与者所使用的假设即为输入值,可分为可观察输入值和不可观察输入值。
企业使用估值技术时,应当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仅当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企业通常可以从交易所市场、做市商市场、经纪人市场、直接交易市场获得可观察输入值。在交易所市场上,企业可直接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收盘价。
在做市商市场上,做市商随时准备用自有资本买入或者卖出做市项目,以此提供流动性并形成市场,所以出价和要价比收盘价更容易获得。但在直接交易市场上,买卖双方独立协商,无中介参与,所以难以获得这些交易。
企业为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必须使用一些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如果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会用到这些不可观察输入值,那么企业也应当使用这些不可观察输入值。
无论企业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过程中是否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其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仍是基于市场参与者角度确定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计量日有序交易中该资产或负债的脱于价格。
1. 公允价值计量中相关的溢价和折价
企业应当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中会考虑的、并且与该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在企业能够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市场参与者将考虑与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相关的溢价或折价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这些溢价或折价,如控制权溢价、少数股东权益折价、流动性折价等,对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企业不应考虑与要求或允许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致的溢价或折价,如反映企业持有规模特征(即“大宗持有因素”)的溢价或折价。例如,某企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15 000 万股普通股股票。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一般平均日交易量约为 12 0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如果该企业全部出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会造成流动性问题,该上市公司每股普通股股价将发生严重下跌。大宗持有因素是与交易相关的特定因素,因企业交易该资产的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该因素与企业持有股份数量(即持有规模)有关,不是该资产(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的特征。
以出价和要价为基础的输入值当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出价和要价时,企业可以使用出价要价价差中在当前市场情况下最能代表该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价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出价是经纪人或做市商购买一项资产或处置一项负债所愿意支付的价格,要价是经纪人或做市商出售一项资产或承担一项负债所愿意带收取的价格。
企业可使用出价计量资产头寸、使用要价计量负债头寸,也可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实务中使用的在出价和要价之间的中间价或其他定价惯例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其他方法可作为权宜之计使用。但是,企业不应使用与公允价值计量假定不一致的权宜之计,如对资产使用要价,对负债使用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