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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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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来源: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9-08-23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反馈意见。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的,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姓名及电话附后)。

反馈问题:

1、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申请人贷款金额分别为330,342.50万元、370,706.20万元和410,078.93万元,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7,118.93万元、58,115.00万元、38,173.41万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4.83%、14.52%、8.84%。而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22,384.92万元、20,429.92万元、8,555.71万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贷款金额上升,但营业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分析合理性;(2)不良贷款变动的原因,2019年6月末不良贷款大幅下降的原因,不良贷款分类的具体政策,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调整;(3)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政策,是否计提充分;(4)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显要位置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2017年净利润为3,086.78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0,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为7.39万元。申请人披露称2018年净利润下降主要因将利润主要用于计提拨备,以抵御风险。同时申请人2018年报审计更换了审计机构。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更换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2)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发生重大调整,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3)披露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请会计师说明是否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对前任会计师工作进行相应复核。

3、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报告期内资本净额变动较大。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资本净额分别为22,731.70、9,231.15、40,652.32万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和资本净额的计算方法;(2)报告期内各项资本净额变动的具体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请材料显示,律师未对本次发行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围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逐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缺席董事2名。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2名董事缺席的原因;(2)缺席的2名董事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3)申请人公司治理是否规范。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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