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完善对所有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
2021年11月30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5 作者:翟继光
■专家点评
涉税中介机构是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由于其掌握税务专业知识,了解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如果它们与不法分子勾结从事税收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可能会大大降低,危害程度也大大提高。
我国涉税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以及财税咨询公司。对从业人员以及机构的资质要求及管理措施最严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分别规范上述两类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在从业门槛和监管措施方面略宽松一些,目前仅有财政部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规范。对于财税咨询公司的监管是最弱的,从业人员不需要特殊资质,公司设立也不需要特别审批,但其从事的业务范围比较有限,不能从事代理记账、审计等业务。目前来看,与不法分子勾结从事税收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较多的是代理记账机构与财税咨询公司,未来应加强对二者的监管。
涉税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中介机构的身份教唆、指导、协助不法分子从事税收违法行为,二是中介机构独立或者联合不法分子从事税收违法行为。对于第二种情形,中介机构就是税收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也是直接责任承担人,可以直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偷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第一种情形,由于中介机构不是税收违法行为的直接行为人与直接责任人,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对涉税中介机构和税务代理人均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措施。如美国对缺乏执业能力或有损执业声誉的税务代理人可以谴责、暂停或吊销其从业资格,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税务代理人,处以罚款,对其雇主、公司或者实体也要处以罚款。德国《税务顾问法》规定,税务部门有权对税务师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罚金、开除或者吊销税务师执业证件的处罚。被开除或吊销执业证件的税务师10年内不得从事税务咨询代理工作。韩国《税务士法》禁止税务士进行偷漏税策划,否则将取消其从事税务代理的资格。由于韩国很难取得税务代理资格,这一处罚措施对税务士的约束力度很大。
笔者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出台规范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律,或者在税收征管法中增加对从事违法行为的税务代理人进行处罚的规定,以威慑或督促涉税中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