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深圳市联创致祥电子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
发布时间:2022-01-30 15:17: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联创致祥电子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顺一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宇珩,肖张仟23237256
附件:1.公告送达企业名单(深圳市联创致祥电子有限公司等两户纳税人)(1)
2.深圳市联创致祥电子有限公司等两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