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深圳市纽瑞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2-07-12 10:15: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纽瑞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顺一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宇珩,肖张仟23237256
附件:1.公告送达企业名单(深圳市纽瑞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5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