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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超过追征期不追征!关于送达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7:54: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因你单位为非正常户、已走逃失联、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导致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将以下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文书字轨号

1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处〔2021〕1721号

附件:

CFEG19763-11192021104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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