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2-09-13 15: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德税稽罚〔2022〕6 号
案件名称 广汉市***酒厂-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逃避缴纳税款违法
处罚事由 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汉市***酒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052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某某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19,634.41元、消费税1,188,461.4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299.33元、个人所得税19,536.38元,分别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9,817.21元、消费税罚款594,230.7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5,649.67元、个人所得税罚款9,768.19元,共计处以629,465.81元罚款。
处罚生效期 2022年9月8日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