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云南  >  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云南良绍商贸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云南良绍商贸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云南良绍商贸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16: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

云南良绍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2MA6Q86YX84):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税务稽查,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昆税稽罚告〔2022〕2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9月20日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昆税稽罚告〔2022〕29号.pdf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