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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1998]4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09-29 京国税[1998]4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8]4号

失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为了便于研究工作,严格政策的执行,一并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商字[1997]44号)印发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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