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京财农[1989]2422号
全文有效
1989年12月25日
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公路建设占用耕地,统一按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计征耕地占用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统一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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