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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高发[2017]2号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09-29 大科高发[2017]2号 我要评论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大科高发[2017]2号                  

全文有效

2017-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6年申报企业进行了评审认定,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函复,我市242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及证书编号见附件。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当年起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附件:大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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