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1.30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管户”调整迁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宁德市税务局于2018年11月对机构合并后部分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的纳税户,根据其对应的原国税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到东侨开发区税务局、蕉城区税务局管辖。
二、原国税东侨开发区局管辖的,实际地点在宁德市区以外的县(市)的管户,按照实际地点调整回属地税务机关管辖。
三、少数蕉城区与东侨开发区交叉管辖的管户,根据实际地点整合到一个税务局管辖。
四、各县(市、区)税务局的部分管户,也涉及到基层税务分局(所)等税源管理部门的重新调整。
五、管户调整后,纳税人可直接通过网上税务局或12366咨询电话以及原主管税务分局(所)查询新的主管机关和管理人员。
六、我局将尽量避免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但由于管户调整涉及原国地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增值税税控、进出口退税等各个业务系统,涉及大量的复杂调整,因管户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