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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2018.10.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及到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取消证明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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