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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地税发〔1998〕148号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建制镇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建制镇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中山地税发〔1998〕148号

全文有效

199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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