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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地税发〔1998〕56号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传媒单位的广告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传媒单位的广告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中山地税发〔1998〕56号

全文有效

199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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