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28
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规定,我局依法委托以下企业代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依法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依法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
序号 |
代征人 名称 |
纳税人 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代征协议有效期限 |
代征 税种 |
代征范围 |
计税依据 |
税率 |
1 |
化州市诚和二手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 |
91440982594093637G |
黄超松 |
化州市南盛镇山尾村委会乒儿岭内的51号-53号及原服务中心商铺 |
7320318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车辆购置税 |
应税机动车车辆 |
按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征收车辆购置税。 |
10% |
注: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668—73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