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事后实地查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事后实地查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3月9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填写《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事后实地查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箱(yjhlsk@163.com)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