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5.14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以及《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其解读(见附件1和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12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填写《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箱(yjswcx﹫163.com)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