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5.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资源和环境税处)。
2.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参与-意见征集栏目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
1.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征集时间 已参与人数
2021-05-14 至 202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