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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函〔2022〕55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的通知

12-30 粤税函〔2022〕552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的通知

粤税函〔2022〕552号

全文有效

2022.12.29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税务局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信息系统设置,请各地税务机关做好宣传等工作,及时告知纳税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省税务局将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

月份

顺延原因

申报纳税期限

1月

1月15日为星期日

1月16日

2月

——

2月15日

3月

——

3月15日

4月

4月15日为星期六

4月17日

5月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5月18日

6月

——

6月15日

7月

7月15日为星期六

7月17日

8月

——

8月15日

9月

——

9月15日

10月

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

10月23日

11月

——

11月15日

12月

——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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