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兴安县灵渠学子教育基金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桂税函〔2020〕326 号
全文有效
2020.10.22
兴安县灵渠学子教育基金会:
你会《兴安县灵渠学子教育基金会关于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9月新批准成立的慈善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50000MJN14120A),主要业务范围:按相关规定筹集教育奖励资金,按规定开展符合本基金会的奖励活动;并对基金会资金进行保值、增值运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号)规定,你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凭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核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你会取得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