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提速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
全文有效
2020.11.26
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提速的通知》(桂税办函〔2019〕10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广西实体经济发展,现结合本局实际印发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结时限提速
纳税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提出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承诺提速到4个工作日。
二、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批准办结时限提速
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提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承诺提速到6个工作日。
三、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办结时限提速
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提出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承诺提速到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