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0.30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调整情况,决定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其接任工作人员自然替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农志军 北海市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北海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综合内勤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各成员单位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各成员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的拟公开政务(政府)信息进行最终审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
3.研究部署税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
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党委、政府报告全市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北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法制科、考核考评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为副主任;成员为北海市税务局机关各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指南、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北海市税务局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北海市税务局公开的政务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税务网站、“北海税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北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主管机构及各县(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
7.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