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26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部署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地,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玉林市税务局推出了便民惠民办税缴费18条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1.强化内部培训。加大对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内部培训力度,着重加强税务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知识更新,确保一线税务人讲得清、答得准、办得快。
2.做好宣传辅导。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纳税人普遍宣传的基础上,强化手机短信、税企微信群、QQ群等渠道向纳税人推送政策规定和办理指南,做到政策适用对象宣传全覆盖。
3.加强申报指引。着重依靠信息化手段保障政策落实,在申报征收环节实现税收优惠享受智能监控、智能提醒、自动计算、自动填报、自动享受,确保应享尽享。
(二)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保障纳税人权益
4.为企业纾难解困。积极收集、响应纳税人诉求,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诉求,对反映的实际涉税费问题和涉税业务办理,开通绿色通道,依法给予最大限度和最快速度的税务支持。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或申报纳税确有困难的,进一步简化“定期定额”户停业手续,压缩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出口退税审批时间,积极帮助协调办理纳税信用贷款。
5.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纳税人申领发票、代开发票实行“网上申请、免费寄递”服务(暂定到3月底),贯彻落实全面放开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新政,满足中小微企业复工后生产经营用票需求。
6.优化暖企措施助力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加强“银税互动”精准服务,确保相关企业及时获得银税互动金融惠企政策。成立专业团队,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涉税诉求,以及市场物资供应、餐饮旅游服务等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困难,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支持,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7.建立纳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设立防疫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涉税(费)事项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其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办理社保费延缴补缴,优先办理发票申请确认,以“特事特办”方式帮助该类企业解决涉税(费)问题。畅通线上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对防疫产品生产经营有关企业网上未能及时办结的相关事项,迅速跟进,限时处理。
(三)实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8.提高网上办理率。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清单列明的相关业务。
9.加强网上办税缴费平台维护管理。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切实的“掌上办税”便利。
10.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增强纳税服务咨询力量配备,确保接线通畅、解答准确、服务优质。制作疫情防控税收热点政策宣传及问题答疑,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积极通过视频、语音、文字等形式与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1.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网上办税缴费提示,有效指引纳税人、缴费人使用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电子税务局专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及时办税缴费。积极推行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
(四)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确保安全高效办税
12.加强引导办理。增强办税服务厅导税和咨询力量配置,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引导服务,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确保“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
13.开辟直通办理。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14.拓展预约办理。全面梳理分析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情况,主动问需,主动对接。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15.推行错峰办理。全面告知纳税人申报缴税期限、社保缴费期限延长的规定,合理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错峰办税缴费,非必须、非紧急事项延缓到厅办,待疫情风险较小或解除时再到厅办理,最大程度避免在疫情高风险期办税服务场所形成人员聚集。
16.推行容缺办理。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17.简化实名办税程序。推行网上全程实名信息采集和实名关系维护,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实名事项;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对于此前未采集实名信息但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等风险实名事项的办税人员,可以暂依提供的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原件为其办理。
18.营造安全有序办税环境。严格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区域)的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在做好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的同时,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纸巾、洗手液等基本防护用品。科学规划办税服务厅进出路线和功能区域设置,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积极争取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对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确保安心放心办税缴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守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健康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既要保持警惕,又要不恐慌、不信谣,认真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用积极平稳的心态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二)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助推优惠政策落地、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内容,全力全面做好各阶段紧迫任务,做好防控、干好服务、建好机制、办好宣传,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措施成果。
(三)加强监督问责。将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对政策落实不力、服务把关不严以及在宣传辅导、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重大疏漏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