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3.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存量房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2017年1月19日 |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2 |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存量房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 | 2013年4月27日 |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