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贵州  >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延长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延长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延长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全文有效

2020.12.7

为落实好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20年侗年放假安排,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黔东南州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1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