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贵州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22.7.9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贵州省税务局优化了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渠道,现就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新增正常缴费退费申请、特殊缴费退费申请、证明查验、快捷功能等服务事项,优化信息查看、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等功能,实现用人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办理退费申请、完税证明信息查验,满足既有正常缴费又有特殊缴费用人单位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的需求。

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

为用人单位提供社保费日常申报、特殊申报、费款缴纳、缴费凭证打印和查询统计等服务事项。

三、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代收单位)

为各地乡镇、街道指定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代收缴纳单位(简称“代收单位”)提供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更新、缴费档次查询、申报状态查询、社保费代收代报和社保费缴费证明打印等服务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社保缴费“网上办”渠道提供的功能,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社保缴费“网上办”功能清单》(附件1)。

(二)上述社保缴费“网上办”渠道的操作和使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功能操作手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功能操作手册》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代收单位)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功能操作手册》(附件2至附件4)。

特此通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社保缴费“网上办”功能清单

2.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功能操作手册

3.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功能操作手册

4.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代收单位)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功能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