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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1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遵市地税〔2006〕61号 2006年8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机构改革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制定本《公告》。 

  二、公布目录范围

本公告公布的文件为截至2018年7月4日以前,由原遵义市地税局单独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共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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