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 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22.11.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次不用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决定,202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税渠道
(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房产交易申报】。
(二)贵州税务APP。【办税】-【申报缴纳】-【房产交易税费申报】。
二、业务范围
(一)自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涉税业务。
(二)自然人二手住房交易涉税业务。
三、其他事宜
操作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请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附后)。
特此通告。
附件: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