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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12月份新增及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12月份新增及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5号

全文有效

2020.12.3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人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贵州省新增第三方支付功能,优化有关财务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等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第三方支付功能

原有三种缴款渠道: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从2020年11月27日起,升级缴款模式,新增第三方支付渠道,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缴款。缴款环节纳税人点击第三方支付,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APP扫描弹出的二维码绑卡支付即可完成缴款。

二、优化相关功能

优化财务报表关于报表完整性和全零申报的监控提示。银行端缴款凭证税额合计栏(小写)优化为科学计数方式。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增加土地坐落地址和房屋坐落地址采集。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土地编号显示不完整的问题。优化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据采集功能,增加审核情况说明附表。优化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单,增加检举人地址(非必填项)。优化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增加欠税校验。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新增功能操作手册,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操作规程”查看或下载。

(二)纳税人在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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