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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21.7.9

一、扣款时间

税务机关每年7月一次性代扣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7-12月每月24日进行费款扣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请在每月23日前确保签订协议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二、缴费档次

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在每年度保险缴费基数公布后15日内(2021年度为7月15日前)到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网点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档次调整,并按新选定的档次一次性足额预存当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缴费人未进行档次变更,税务机关将按本人原有缴费基数向下靠九个档次中最接近的一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进行代扣收费。(2021年度缴费档次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

由于划转初期系统调整,在选择缴费档次后缴费信息在部门间传递可能会延迟,建议灵活就业人员优先按税务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自主缴费。

如果本月余额不足扣费失败,可自行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完成缴费,也可存足余额后次月由税务部门发起补扣。

若余额充足超过批扣时间仍未扣费,建议缴费人自行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必要时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具体信息进行排查。

附件: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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