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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工发〔2020〕17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琼工发〔2020〕17号

全文有效

2020.4.13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驻会产业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及省税务系统工会(筹备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共渡难关、共克时艰的要求,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规定,《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已经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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