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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地税发[2003]72号邯郸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09-29 邯地税发[2003]72号 我要评论

邯郸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邯地税发[2003]72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冀地税函[2003]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确保我市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税收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设置专门岗位,明确专人负责,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积极做好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政策宣传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广为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纳税人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知晓税务机关整顿并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力度和决心,对利用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骗抵税款的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二是要利用办税服务厅、政策公开栏张贴、免费发放政策宣传材料,重点宣传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和管理模式的变化,扩大政策的传播力度和效应;三是要充分发挥咨询服务岗位作用,抽调专人耐心解答相关政策。同时广泛开展送政策活动,深入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货物运输业市场和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宣传政策的变化,解释变化的原因,使纳税人充分了解政策,认识到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三、要增强全局观念,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此项工作涉及地税机关系统内部税政、征管、稽查、计会信息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揽权推责。税政部门负责政策的贯彻落实、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发票信息的传输;征管部门负责发票的管理;稽查部门负责省国税局传递来的货物运输业开具发票信息与增值税抵扣信息不符的查处;计会信息部门负责发票信息采集、传输的技术保障和发票信息软件的培训。市局将对措施得力,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对贻误工作,影响大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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