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河南  >  巩政办[2006]19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巩政办[2006]19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09-29 巩政办[2006]19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巩政[2008]41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巩政办[2006]19号

失效

2006年6月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市地方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有利于促进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近几年来,我市城镇化建设迅速发展,土地资源的开发使用规模不断增大。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税收收入与土地开发、使用规模不相适应。为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使用,公平税负,增加财政收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检查内容:在城市、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都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内容是:

  1. 在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 在镇区建设总体规划内和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业园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标准: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巩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补充意见的函》(巩政函[2004]4号)文件规定,我市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划分为四个等级,各地段土地等级划分及征收标准为:

  一级地段:东至石河道,西至杜甫路、嵩洛路、友谊路、育才路、沿育才路正北至高速公路,南至杜甫路,北至高速公路为边界所包含的区域(以上所称的路、街、河均以中心线为界)。年纳税额为2.4元/m2。

  二级地段:在市区范围内,除一级地段和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以外的区域。年纳税额为1.5元/m2。

  三级地段:永安路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年纳税额为1元/m2。

  四级地段:各镇政府所在地及大峪沟矿区。年纳税额为0.72元/m2。

  二、检查的时间、方法、步骤和时限

  (一)检查时间:自2006年6月1日至7月10日。

  (二)检查方法:全面普查,逐户核缴。

  (三)检查步骤:

  1.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3日)宣传发动及检查准备。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由行政正职任组长,全面普查应税单位和个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其他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2. 第二阶段(6月4日--6月6日)纳税人自查申报。各镇、街道召开纳税人会议,组织纳税人认真进行自查申报、自查补报。

  3. 第三阶段(6月7日--6月25日)重点检查。各镇、街道检查组对应税单位和个人逐户进行检查,核准土地面积,追征应纳税款。

  4. 第四阶段(7月26日--7月10日)总结建制。各镇、街道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总结报告在2006年7月10日前,报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保证措施

  (一)严格执法。要检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情况,做到边检查、边处理、边入库。主动缴纳的不加收滞纳金,不处罚。对拒不缴纳的,按偷税进行处罚。数额较大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检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各镇、街道要切实负责。检查结束后,市政府将抽调纪检监察、财政、城建、国土、地税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漏征、漏管、少征、不征税款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地税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在检查过程中,徇私舞弊,检查工作不深入彻底、敷衍了事,走过场,造成税款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乔建宏

  常务副组长:张春阳

  副 组 长:焦振福 李志生 张治安 赵宗仁

  成 员: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财政局副局长王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落实。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