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5]54号
全文有效
2015年7月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加强财税收入源头管控,提高财税收入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阳市信息管税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安政办[2014]62号)要求,完成我市信息管税平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信息管税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加强财税征管信息、数据管理为基础,依托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对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掌握的涉及财税征管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利用,不断加强财税征管风险管控,营造良好纳税和非税征管环境,真正做到财税收入“应收尽收”,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建设目标。建设信息管税平台的目标是通过良好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打破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间的“信息孤岛”屏障,及时归集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所掌握的涉及财税征管的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协助财税部门加强财税收入源头管控,减少税收和非税收入流失,为完成我市财税收入任务提供强力支持。
二、信息管税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征管保障信息传递和交换系统。建立部门间涉及财税征管信息的传递和交换系统,进行信息的归集、处理、比对、分发,形成完整的信息管税和非税收入征管信息链条,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二)建立涉及财税征管的信息库。通过多模式映射,实现不同部门、单位提供的异构数据语法、语义一致。将获取的结构化、半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统一表示为内网可接受的特定标准格式。涉税信息和非税收入信息分散在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统计、税务、工商、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政府国有资产监管、交通运输、质检、公安、海关、供电、银行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建立安全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相关的涉税业务数据和非税收入征管业务数据,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获取、清洗、审计、整理,保障数据来源的准确性、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建立面向综合统计分析、查询需要的治税监控和非税收入征管综合数据库,并按照各项业务活动需要,提供全面的信息共享服务。
(三)建立适合财税征管决策支持的多维分析模型和数据仓库。将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统计、税务、工商、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政府国有资产监管、交通运输、质检、公安、海关、供电、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涉税和非税收入信息,按照面向税源和非税收入监管分析要求,分析现有各部门和单位提供的异构业务数据结构,并建立适合多维分析的多维模型。通过抽取、清洗、加工、转换、映射、汇总、聚集、装载等技术手段,构建信息管税和非税收入征管分析数据仓库。
(四)建立适合不同决策者、不同部门使用的财税征管共享决策支持平台。依据各级决策者、各部门的关注点,提供涉税和非税收入数据的综合对比、综合分析以及统计预测等决策支持功能。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堵住财税收入流失的漏洞提供支持。为管理者提供全面、细致、准确的统计分析和多角度的综合查询服务以及统计报表输出服务,全面掌握税源和非税收入动态、收入情况及趋势、行业动态、重点关注对象状态及趋势等,为财税收入征管提供决策支持。
三、信息管税平台建设的方法步骤
(一)抽调业务骨干与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安阳市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组。
(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信息管税和非税收入征管业务需求。(预计需要10-15天)
(三)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组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接,依照确定的涉税信息和非税收入信息需求,商定上传信息的具体格式、结构、语法、语义和时间。(预计需要30-45天)
(四)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信息管税平台的软件供应商。(预计需要45-60天)
(五)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信息管税平台进行测试、调整和试运行,并组织开展信息管税业务培训。(预计需要60天)
(六)正式上线运行。(2015年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为防止出现“部门利益保护”、“涉税数据提供不及时、不准确”和“相互推诿”等问题发生,信息管税平台的建设工作由市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所有纳入信息管税的单位要全面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督导各项工作任务按时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平台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力支持。
(二)明确任务分工。
1.市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信息管税平台建设的技术指标、督导软件开发、组织项目实施和评测验收、承担系统托管和后期维护。
2.市信息中心要全程参与信息管税平台的技术参数设定和修正工作,负责对各项技术参数进行最后审核确认,为信息管税平台将来并入市政府云计算中心做前期技术准备。信息管税平台要依托已建成的财政专网进行建设,只进行软件开发,不增加硬件设备,待市云计算中心建成后,再整体并入市云计算中心。
3.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提出信息管税业务需求和非税收入征管业务需求,并对平台建设提出目标要求,积极参与平台的功能审定与功能测试工作;抽调业务骨干与专业技术人员在市信息管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组”,被抽调人员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工作,集中办公。工作组要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汇总工作进度,分析解决工作困难,制定每周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向市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成立机关内部工作小组,协调解决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细化到科室(部门)和具体人员。
4.所有纳入到信息管税平台建设的市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部门)和联络员,按照信息管税业务和非税收入征管业务需求,积极与市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组对接,按要求规范信息数据的格式,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加强督导落实。
市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进度考核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依照该办法对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市政府和市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检查情况。对在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工作中积极配合、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消极作为,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延误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我市信息管税平台年底前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