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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地税发[2002]247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09-29 豫地税发[2002]247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地税发[2002]247号

失效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现将《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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