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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国税发[2001]161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补充和修订税收征管文书的通知

09-29 豫国税发[2001]161号 我要评论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补充和修订税收征管文书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1]16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济源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新征管法实施后需要补充和修订约有关征管文书的格式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局按照省局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制后执行。
  各地在执行新征管法过程中发现还有其他需要补充、修订的征管文书,可先自行补充、修订,并报省局备案。由于下半年全省推行CTAIS,将全面修订现行征管文书,因此各地近期印制的征管文书数量不宜不大,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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