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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附件: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需要修改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随征率的公告 2011.11.28 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附件南阳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随征率表中的“机关代码”“机关名称”两列的内容。 删掉附件南阳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随征率表中的“机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07-05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阳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于2018年7月5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  号)。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因此,南阳市税务局对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以公告形式统一进行发布。

       三、主要内容

       《公告》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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