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延长2019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1.15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适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需要,经请示总局同意,2019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由1月15日延长至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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