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8.1
根据税务系统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7件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转发上级文件仅清理补充执行内容),经研究决定全部废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平顶山市地税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 |
1998/9/15 |
平地税一字〔1998〕22号 |
2 |
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5/6/6 |
平地税函〔2005〕104号 |
3 |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转发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7/15 |
平地税发〔2008〕74号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0/4/6 |
平地税发〔2010〕26号 |
5 |
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的通知 |
2010/5/28 |
平地税函〔2010〕86号 |
6 |
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16/8/29 |
2016年第1号 |
7 |
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6/12/22 |
2016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