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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0296号提案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0296号提案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23

接到贵单位提交的“关于充分发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用的提案”后,省税务局、财政厅、科技厅高度重视,专门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并制定下一步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我省落实情况

近年来,省税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与财政、科技等部门联合协作,通过做好税收负担“减法”换取企业发展“加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2017年度,全省共有374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同比增长140.7%,增加2191户,加计扣除金额117.24亿元,同比增长53.07%,增加40.65亿元。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问题和建议的办理意见

(一)加强宣传辅导,确保应知尽知。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税务人员同步参加纳税人学堂,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张贴公告、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政策,通过微信微博发送政策,印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手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思维导图宣传页免费发放给每户纳税人等方式,广泛宣传培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二是精准辅导。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设有研发中心的企业、拟申请高新技术资格认定的企业实行重点辅导,锁定可能享受政策的对象,建立享受政策台账,由税收管理员逐户上门开展一对一辅导。三是重点宣传。继续开展“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针对重点科技园和重点企业,进行“点对点”宣讲服务,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二)联合开展研发项目鉴定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要求,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建立了研发项目鉴定机制,对于税务部门难以认定的研发项目,由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及时将鉴定结果通知税务部门。同时,为了方便项目鉴定,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部门会同财政、科技、统计等部门,共同开发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研发项目网上申请及鉴定软件,实现企业研发项目申报、税务异议项目转请科技鉴定、统计数据分析等功能,以信息化带动流程化、促进标准化。

(三)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目前,省级税务部门没有制定具体优惠政策的权限。2018年,国家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把中小型科技企业亏损弥补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使得中小型科技企业有了更长的时间弥补亏损,提高了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动力。国家还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经初步测算,共可为我省企业减税163亿元。税务部门将按照要求及时将有关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提高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积极性。同时,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税务部门将及时开展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税务总局提出支持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建议。

(四)加强监控分析,确保应享尽享。一是优化网上申报软件。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最新要求,及时优化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采集等相关软件,增加网上申报系统校验关系,以信息化手段促进过程监控,确保纳税人申报无误,提供申报准确率。二是设置温馨提醒。运用“互联网+”思维,设定自动提醒功能,主动提醒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填报研究费用的纳税人是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时链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文件,纳税人可根据情况通过网上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利用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数据统计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进一步放大优惠政策的综合效应,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五)继续实施研发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科技厅共同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开展研发活动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省内企业进行资金补助。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加强领导,强化政策执行督导。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将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抓出实效。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同落实小微政策一并列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企业所得税部门牵头负责,纳税服务、征管、信息等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责任到人,任务到户,一抓到底。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按照量化考核、工作努力程度和成效等方面确定考核指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感谢贵单位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贵单位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税收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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