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湖北  >  鄂税发[1993]399号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临时经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税发[1993]399号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临时经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09-29 鄂税发[1993]399号 我要评论

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临时经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税发[1993]399号

全文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临时经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应征收城乡个体商业户所得税的临时经营的具体征收方法由县(市)税务局参照当地固定个体工商业户征税办法确定。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