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6.1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doc【注:官网不能打开,发布时间不明】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8年7月5日 |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
附件2: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零散代开增值税发票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
2016年9月21日 |
荆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1:40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对本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2019年以来,税收征管服务举措的不断创新,对税务机关的制度建设质量以及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有必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市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